中新網7月21日電 最新一期《學習時報》刊發了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趙白鴿答該報記者問文章《加強社會組織培育助推國家治理現代化》。趙白鴿指出,各級紅十字會應按照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做到資金募集、財務管理、招標採購、分配使用等捐贈信息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談到社會組織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趙白鴿指出,在社會治理中,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和公眾都有參與和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責任。當前,我國社會組織的數量、規模和功能都有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從其他國家社會治理髮展過程來看,社會組織都在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就我國現階段國情而言,社會組織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趙白鴿表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僅要在治理水平實現現代化,而且要在治理結構上實現體系化,實現各種範疇、各種層次、各種形式的多元治理相結合,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國家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不再是政府唱獨角戲,而是突出系統治理,將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各方面參與結合起來,形成政府治理、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
  趙白鴿說,社會組織一手連著黨和政府,一手連著群眾,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繫群眾的重要橋梁。社會組織充滿活力是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的重要體現,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要通過深化改革,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關係,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進一步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同時,要處理好活力和有序的關係,既充滿活力,又確保有序。
  趙白鴿強調,社會組織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承接主體,在一定程度上起著矯正市場失靈、彌補政府不足的重要作用。中國社會組織有著獨特優勢,長期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還有不少差距,存在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需要儘快提升社會組織的工作能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更加有效運轉。
  關於如何最大限度調動社會組織活力,發揮社會組織作用,趙白鴿表示,社會組織作為政府和社會之間交流、對話與合作的有效平臺,是政府職能轉移的重要載體,也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創新社會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須加快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趙白鴿談到了以下幾方面:
  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創新。社會體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係。要加快推進政社分開,形成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應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儘快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支持和發展志願服務組織,重點培育和發展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
  突出法治思維和方式,完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中國的社會組織體系和管理體制需要在提高法治思維、突出法治方式、強化法治保障上下功夫。應通過法律明確規定社會組織的權利和責任,以法律為自治準繩,推進依法自治;加強法律監管和評估監督,建立健全準入和退出機制,在法律層面嚴格規範社會組織的行為以及準入、監管、退出程序,使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管理等都走上法制化軌道。
  建立健全綜合監督體系,強化社會組織公開透明。推進社會組織的現代化,須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應健全社會組織負責人管理、資金管理、年度檢查、查處退出等制度。通過相關法律和制度的完善,形成登記審批、日常監管等環節信息共享、工作協調的社會組織管理機制,引導社會組織完善內部結構,加強自律,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確保相關信息的公開透明。
  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社會組織專業化水平。社會組織的專業化改革,離不開專業化的人才。應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發展所需的職業化、社會化、專業化的人才隊伍,探索構建充滿活力、更加開放的用人制度,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創新選人用人機制,優化人才資源配置,以專業的人才隊伍推進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和技術手段的專業化。
  作為國內最具影響力的社會組織之一,趙白鴿認為中國紅十字會有著如下重要職責:當好黨和政府的人道助手,起到理念引領、服務民生和組織動員作用。
  趙白鴿說,中國紅十字會成立100多年來,辦了很多大事、實事、善事,在重大自然災害等國家應急救援救護和扶貧濟困、公益慈善、無償獻血等人道援助,以及參與國際人道主義合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傳播紅十字精神和理念,是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中華民族思想道德素質、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
  趙白鴿進一步介紹,中國紅十字會致力於動員社會力量,關心最貧困的人群、幫助難為繼的人群,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境況,協助黨和政府做好人道領域工作。特別是近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領導支持下,圍繞“三救”“三獻”等核心業務,充分發揮助推社會發展、服務民生需求的重要作用。
  為了更好地發揮樞紐型骨幹社會組織作用,趙白鴿認為中國紅十字會需要重點做好五方面工作。
  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應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際人道主義原則相適應的體制機制,理順政府與紅十字會的關係,有效發揮紅十字會在人道救助領域中積極作用。改革和完善紅十字會內部治理結構,創新管理模式,強化民主決策機制,提高組織執行能力;加大紅十字會組織內部上級對下級的財務監督、業務指導、工作督查力度;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紅十字會的社會組織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規範”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強化法治建設。做好紅十字會法的修改工作,進一步明確紅十字會的法定地位、法定機構、法定職責等,為紅十字會的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強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執法監督,保障紅十字依法辦會,依法履責;加大對紅十字標誌的保護力度,依法查處擅自使用或濫用、篡改等違法行為。
  加快信息化建設。公開透明是提升紅十字會社會公信力的重要保證,信息化建設是推進公開透明的重要手段。各級紅十字會應按照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做到資金募集、財務管理、招標採購、分配使用等捐贈信息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真實、準確地向社會發佈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建立綜合監督體系。有效的監督是紅十字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應建立和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綜合監督體系;建立健全紅十字會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加強監察、審計部門對紅十字會的監察、審計;建立績效考評和問責機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加強組織隊伍建設。推進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加強市、縣級紅十字會的組織機構建設,在鄉村、街道、社區、學校等積極發展紅十字志願服務組織,加強對冠名紅十字(會)機構的規範化管理;支持紅十字會加強會員服務,保障會員權利;優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人員構成,完善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健全民主決策程序,強化決策和監督職能;創新選人用人機制,通過多種方式充實紅十字會管理隊伍和專業人才隊伍;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紅十字工作人員的職業化水平。
(原標題:趙白鴿:各級紅十字會應做到捐贈信息等公開透明)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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